学院简介
大连海事大学(原大连海运学院)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国家海洋局、辽宁省人民政府、大连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素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
大连海事大学的发展历史,代表了中国高等航海教育的发展历程。学校在民族饱受外辱、国运衰败之际萌发创办,并肩负着“挽救航权,振兴国运”的历史使命,虽几经周折、历经磨难,但始终薪火相传,不断发展,培养了大批航运事业的栋梁之才,为振兴和发展国家航运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大连海事大学源于1909年设立的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船政科。1911年以船政科为基础创办邮传部上海高等商船学堂,1912年更名为吴淞商船学校,1915年停办,1929年复校后更名为交通部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37年再度停办,1939年于重庆复校并更名为国立重庆商船专科学校,1943年并入位于重庆的国立交通大学,1946年于上海复校并更名为国立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50年与交通大学航业管理系合并成立上海航务学院。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将上海航务学院与发端于1927年东北商船学校的东北航海学院合并组建大连海运学院,同年,发端于1920年集美学校水产科的福建航海专科学校并入。1960年,学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63年,国务院批准学校航海类专业实施半军事管理。1983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国际海事组织(IMO)在学校设立了亚太地区国际海事培训中心。1985年,世界海事大学在学校设立分校。1994年,学校更名为大连海事大学,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题写了校名。1997年,学校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1998年,学校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港务监督局和挪威船级社(DNV)认证,成为国内率先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引入人才培养质量管理的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通过不断地建设和发展,学校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等方面已居于世界同类院校前列。
大连海事大学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在国内外所享有的声誉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1993年,江泽民、温家宝、曾庆红、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视察了大连海事大学。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题词“坚定、严谨、勤奋、开拓,建设世界第一流的高等航海学府!”2009年,学校成功举办了“中国高等航海教育暨大连海事大学建校100周年”纪念活动,李长春、张德江、刘延东、陈至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学校致信或题词祝贺,刘延东、陈至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视察了学校。
大连海事大学位于中国北方海滨名城大连市西南部。学校占地面积135.7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89.87万平方米。学校拥有设施和功能齐全的航海类专业教学实验楼群、航海训练与工程实践中心、水上求生训练馆、教学港池、图书馆、游泳馆、天象馆等;拥有航海模拟实验室、轮机模拟实验室等100余个教学科研实验室,拥有2艘远洋教学实习船。
大连海事大学设有航海学院、轮机工程学院、船舶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院、体育工作部、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交通运输高级研修学院)、专业学位教育学院、航海训练与工程实践中心、航运发展研究院、留学生教育中心、国际联合学院(世界海事大学大连分校)等21个教学科研机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共计2万余人,同时招收攻读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并校6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10余万名,其中大多数已成为我国航运事业的骨干力量。
大连海事大学拥有49个本科专业,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J.M)、翻译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工程硕士(14个领域)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省重点培育学科,工程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科技合作基地,1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专业列入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6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IMO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1个省级特色(示范性)专业,7个省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本科重点支持专业,7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1个省级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3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10个省级教学团队,20个省级教学名师,1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省级大学生教育实践基地。
大连海事大学拥有一支整体素质好、层次结构较合理、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62名,其中教授304名,专职博士生导师177名,聘任二级教授28名,三级教授62名,并涌现了大批优秀中青年教师。在海上交通工程、航海信息工程、船舶智能化、船舶动力系统及节能技术、船机修造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海洋环境保护、海事法规体系等领域,集中了一批专业理论深厚、科研能力较强的知名专家、教授和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的青年骨干。学校还聘请共享院士7名、“千人计划”人才6名、“长江学者”8名、讲座教授101名,通过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实质性工作与交流,使大连海事大学师生能够近距离接触各学科前沿理论,进一步拓展了视野,活跃了学术气氛。
大连海事大学十分注重对外交往和校际交流。改革开放以来,先后与俄罗斯、美国、加拿大、日本、英国、韩国、澳大利亚、瑞典、埃及、越南、斯里兰卡等34个国家和地区的127所国际著名院校、单位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在合作办学、师生交流、合作科研等方面一直保持着实质性联系,合作的领域正在不断拓宽。2005年3月学校与世界海事大学合作举办的“海上安全与环境管理硕士班”首次招生,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国际合作办学层次。学校在斯里兰卡科伦坡国际航海工程学院建立了我校海外校区,并于2007年在斯里兰卡开始招生,实现了我国高等航海教育的首次输出。学校还与多个国际组织和机构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其中包括: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劳工组织(ILO)、国际海事大学联合会(IAMU)、全球海事培训协会(GlobalMET)、国际航海教师联合会 (IMLA)、亚太经合组织(APEC)、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国际航运协会(ISF)、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波罗的海航运公会(BIMCO)、英国劳氏船级社(Lloyd’s Register)以及日本邮船(NYK)等世界著名的航运公司。学校还积极开展教育创新,不断拓宽办学渠道,引进教育资源。
新百年、新海大、新征程、新贡献,大连海事大学在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和省市的正确领导下,将始终牢记使命与责任,践行“学汇百川,德济四海”的校训,传承“坚定、严谨、勤奋、开拓”的海大精神,发扬“同舟共济、艰苦卓绝、科学航海、爱国为根”的海大传统,坚持航运特色,强化内涵发展,向着世界一流海事大学建设目标努力奋斗!
(以上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
招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及计划
2018年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非定向或定向)博士研究生共15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18年计划(尚未下达)为准。
非定向研究生为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必须在入学前转入我校研究生院的研究生,其他为定向研究生。
三、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种。
四、报名、考试(考核)
(一)普通招考
1.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3)获得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另外,报考导师职称为教授,考生还需获得其他至少一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报考导师职称为副教授,考生还需获得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满足以下条件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
②已进修所报考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主干课程。
③有公开发表的相当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内容为所报考学科(专业)方面的论文,考生为第一作者)。
④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同等学力考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并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内容须与本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为第一作者);报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环境毒理学与监测技术方向的同等学力考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2.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时间:2018年3月3日-2018年3月23日。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1)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6日(上午8:10-11:00,下午13:40-16:30)。
(2)地点: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701)。
(3)提交材料:
①大连海事大学二〇一八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1)。
②专家推荐书(具体要求见以上报名条件(3),模板见附件2)。
③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系统生成,其中第5页“本人自述”需考生手填。)。
⑥本人所获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在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能查到个人学历信息(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不到信息的考生须按学信网公布的流程办理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
(1)同等学力考生免交以上③项材料,但须提交报名条件(4)中相关证明材料。
(2)应届硕士毕业生的硕士学位论文、论文评议书、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资格审核阶段可不提交,但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14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
时间:2018年5月12日-14日,其中,12日全天和13日上午学校组织初试;13日下午各学院及学科组织复试;14日学校组织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3)。)
地点:大连海事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二)硕博连读
1.申请者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以上“普通招考”招生方式的报名条件中(1)、(2)、(3)各项要求。
(2)须为本校2015级、2016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申请者须以全日制方式攻读非定向博士学位,且期间不得提出就业等与全日制非定向学生身份不相关的要求。
2.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时间: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8日。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注:不需缴纳报名费。
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1)截止时间:2018年1月9日。
(2)地点:报考学院办公室。
(3)提交材料:
①同本章程“普通招考”招生方式要求的①、②、④、⑤、⑥、⑦各项材料。
②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登记表(附件4)。
3.综合考核
各学院于2018年1月14日前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事宜请咨询各学院办公室。
注:“硕博连读”具体规定见《大连海事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规定》(附件5)。
(三)申请-考核
学校将分两个批次组织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两个批次招生依据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仅申请和考核的时间不同。
1.申请者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以上“普通招考”招生方式的报名条件中(1)、(2)、(3)各项要求。
(2)在2016年12月以后毕业,并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本校或其他高校(含国内高校和国外高校)的学术学位(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应用型)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
(3)申请以全日制方式攻读非定向博士学位,且期间不得提出就业等与全日制非定向学生身份不相关的要求。
2.申请程序
申请包括网上申报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申报
(1)第一批次时间: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8日。
第二批次时间:2018年3月3日-2018年3月18日。
(2)两个批次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注:不需缴纳报名费。
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1)第一批次截止时间:2018年1月9日。
第二批次截止时间:2018年3月19日。
(2)地点:报考学院办公室。
(3)提交材料:
①同本章程“普通招考”招生方式要求的提交材料。
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的科研规划。
③可以体现本人学术、科研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
(4)资格审核程序:各学院组成专家组依据各自制定的资格审核标准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至少包含:申请者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综合评价。各学院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核通过者由学院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负责组织。各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核通过者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五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
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每部分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院确定。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学院于2018年1月14日前对第一批次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于2018年3月26日前对第二批次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的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院制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五、录取
1.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2.“普通招考”方式中,报考非定向方式的研究生优先录取。
3.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学制、学费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年/生。
注: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七、奖助政策
我校坚持系统设计,完善体制机制,统筹教育资源,合理配置财政拨款、科研经费、社会捐助、自筹经费等资金,通过多种形式增加投入,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奖助项目及标准如下:
1.博士研究生助学金
资助对象:所有学制内(四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资助标准:第一学年每人1750元/月,第二至第四学年每人2250元/月。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所有学制内(四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奖励标准:每人12000元/年。
3.硕博连读奖学金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硕士入学复试时书面确认硕博连读者,在通过学校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后,一次性奖励每人1万元。
所有通过学校考核的硕博连读生,在享受学校硕士基本奖助学金基础上,每人还享受300元/月的单项奖学金,按月发放,直到博士入学为止。
4.专项奖学金
根据各类专项奖学金章程,由学校分配确定各学院的奖励名额,各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5.国家奖学金
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奖励标准:每人3万元。
6.学院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八、其他
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我校自主设置。
2.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按其所在一级学科授予博士学位。
3.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4.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701)。
邮政编码:116026。
一、考试
全国统考生、联考生、单独考试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7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 3 小时;MBA、 MPA、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 2 门。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校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在 2018 年 3 月上旬左右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单独向考 生邮寄成绩通知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 3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2018 年 3 月初教育部发布有关研究生复试工作文件后,我校将及时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并发 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之前,考生可参考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关于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工作的通知》,并提前做出准备。
3.除 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管理硕士外,其他学科(类别)及专业(领域)的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且与初试科目不同。
4.以非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 网络教育考生,不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二、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 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 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考试
全国统考生、联考生、单独考试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7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 3 小时;MBA、 MPA、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 2 门。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校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在 2018 年 3 月上旬左右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单独向考 生邮寄成绩通知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 3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2018 年 3 月初教育部发布有关研究生复试工作文件后,我校将及时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并发 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之前,考生可参考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关于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工作的通知》,并提前做出准备。
3.除 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管理硕士外,其他学科(类别)及专业(领域)的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且与初试科目不同。
4.以非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 网络教育考生,不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二、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 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 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招生
关于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现将我校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参加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联考)复试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初试总分不得低于245分。
参加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联考)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如下:
学术学位: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初试总分应大于或等于280分;理学和工学初试总分应大于或等于260分。
专业学位:国际商务、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翻译硕士初试总分应大于或等于280分;工程硕士初试总分应大于或等于260分。
二、复试日程
1.复试日程见表1。
凡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均须按时参加复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报到时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复试考生到学院报到时,需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学籍管理部门开出的在籍证明(附件1)、大学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加盖公章)。
大连海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提交在籍证明。
往届本科毕业生(指毕业证书标注时间在2017年10月底前):准考证、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取得)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加盖公章)。
同等学力考生(指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大学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考生本人单位所在地或大连市的二级甲等(县区级)以上医院合格体检表原件一份(附件2)。
大连海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不提交。
(3)政治审查表(附件3)。
大连海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不提交。
(4)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科研、学术及其他获奖证明材料。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调剂考生需携带《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6)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考生需携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复试前必须认真复核报考时填写的学历信息是否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下载)的学历信息一致。如发现不一致,可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并向研招办提出更改申请;否则,无法录取。如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处理,取消其复试资格。
2.如教育部或其他上级部门出台新文件,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电子邮箱:yanzhaoban@dlmu.edu.cn
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表2。
奖助政策
奖助政策
我校统筹各项资金建立了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签订三方 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除外)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待 遇。 - 12 -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硕博连读奖学金、专项奖学 金、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 2 万元/生,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 出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年的全额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 年的半额学费,学业奖学金覆盖面可达 70%。其中,MBA、MPA、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的学业奖学金由 相关学院参照学校办法自行制定奖励办法。
3.学校为复试时确认硕博连读的推免生设立硕博连读奖学金,标准为 1 万元/生,在学生通过学 校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另外,所有硕博连读生均享受 300 元/月的奖励,从硕博连读 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4.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 500 元/月。
5.学校和学院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为完成相 应岗位任务的研究生发放岗位津贴。
6.“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的考生还将获得额外资助。有关事宜见《2018 年大连海事大 学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简介》。
学校制定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内容详见《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 办法》及其配套文件。
师资力量
截至2016年12月,学校有专任教师1346名,其中教授324名,专职博士生导师172名,聘任二级教授32名,三级教授67名, 并涌现了大批优秀中青年教师。在海上交通工程、航海信息工程、船舶智能化、船舶动力系统及节能技术、船机修造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海洋环境保护、海事法规体系等领域,集中了一批专业理论深厚、科研能力较强的知名专家、教授和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的青年骨干。学校还聘请共享院士 7名、“长江学者”6名、讲座教授85名、客座教授468名,通过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实质性工作与交流;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0个省级教学团队。
学制年限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
往年录取分数
2017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专业名称:035200(专业硕士)社会工作分数线
总分:310 政治:44 外语:44 科目三:66 科目四:66
2016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专业名称:035200(专业硕士)社会工作分数线
总分:315 政治:45 外语:45 科目三:68 科目四:68
2015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专业名称:035200(专业硕士)社会工作分数线
总分:300 政治:42 外语:42 科目三:63 科目四:63
招考人数
2018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专业名称:035200(专业硕士)社会工作招生人数
院系所:50,其中推免:25
2017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专业名称:035200(专业硕士)社会工作招生人数
院系所:55,其中推免:27
2016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专业名称:035200(专业硕士)社会工作招生人数
院系所:28,其中推免:14
2015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专业名称:035200(专业硕士)社会工作招生人数
院系所:28,其中推免:14
毕业生就业
本专业有对口的“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认证,毕业生可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对口政府部门工作,可入职NGO组织或专门社工机构从事专业的咨询与培训工作,亦可成为专业的航海社工,为船员提供社工服务等。